國立陽明大學與國立交通大學合校工作委員會第19次會議

會議時間:109年7月16日(星期四)下午13時30分

會議地點:陽明大學行政大樓2樓會議室(視訊)、交通大學浩然圖書資訊中心8樓第1會議室(視訊)

主        席:陳信宏代理校長(張翼副校長代理)

出        席:陽明大學委員13人及交通大學委員12人(2人請假)

節錄討論事項決議或結論略為:

一、「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學生獎懲實施辦法」草案,修正後通過。

二、通過「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學生獎懲委員會設置辦法」草案。

三、通過「國立陽明交通大學性騷擾防治措施及申訴調查處理辦法」草案。

四、通過「國立陽明交通大學校級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草案,惟有關第二條第二款增加教師會推選合併前陽明大學、交通大學各1人及刪除第二條第三款加聘委員部分,建議於合校後第一屆校務會議中依照教師法第四十規定,提出具體修正意見以供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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