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2月14日(星期四)14:00將召開「國立陽明大學與國立交通大學合校工作委員會第1次會議」

  1. 依據國立陽明大學與國交通大學合校工作委員會設置辦法第三條規定略以,本會置委員二十六至二十八人,陽明及交大各十三至十四人,校長為當然委員。召集人由陽明及交大兩校校長輪流兼任,單數次會議由交大校長兼任、雙數次會議由陽明校長兼任。此次會議召集人為本校張懋中校長。
  2. 此次會議將於本校浩然圖書資訊中心8樓第1會議室及陽明大學行政大樓2樓會議室,以兩校視訊方式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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