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6月12日合校工作委員會第18次會議通過過以下7則合併後優先整合行政規章草案(請見以下附加之-文件名稱),依程序自提送109年8月26日校務會議報告起公告1個月至9月25日止。
一、國立陽明交通大學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設置辦法草案。
二、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產學合作實施辦法草案。
三、國立陽明交通大學校務會議規則草案。
四、國立陽明交通大學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辦法草案。
五、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辦法草案。
六、國立陽明交通大學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辦法草案。
(因應教師法修正條文自109年6月30日公布施行,此草案後續需配合再檢視修正)
七、國立陽明交通大學職工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辦法草案。